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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生分批返校工作细则,终于可以回学校啦!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确保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正常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秩序,根据《西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方案》《西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分类分期分批返校工作方案》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法学院学生返校工作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李一凡、王思锋

副组长:马丽、郑辉、代水平、成剑、卞辉

成  员:陈竟、王哲、吴怡、张军平、田红梅、张邓斓、杜佳音、学生骨干

工作组具体职责:开展学生信息排查、上报、疫情防控、宣传、后勤保障等各项防控工作。

二、学生分类返校

根据前期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拟将学生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全体本科生、有课程学习任务的研究生;

第二类——无课程学习任务的研究生;

第三类——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

对休学期满拟复学的学生按复学后所属类别进行管理。

各类学生的返校安排如下:

(一)第一类学生

1.处于隔离观察、医学治疗、疑似症状等情况的学生。对在学校规定返校日仍处于隔离状态、确诊未治愈或疑似未排除、近14日体温超过37.3℃、近14日与重点防控地区人员有接触等情况的学生,暂不返校,并应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请假申请和医院或疾控等部门开具的证明(申请和证明均采用电子照片形式,以下类同),学院审批同意后分别报送学工部、研工部备案。待解除隔离、治愈后,学生可向学院提出返校申请,并按要求返校。

2.在“两省七市”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学生。目前仍在“两省七市”(湖北省、河南省、杭州市、温州市、深圳市、广州市、济宁市、南昌市、长沙市)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学生,暂不返校,返校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3.在境内(除“两省七市”等地区以外)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返校时间内,鼓励有条件的学生采用自驾的方式返校。如果返校必须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尽可能减少中转换乘次数、尽可能避免途经疫情重点防控地区,并在返校途中科学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问询。学生应在返校前3天向辅导员报告其所乘交通工具、车次/航班、座位号、预计到达西安各车站(机场)时间等信息。学校安排车辆在西安站、西安北站、西安咸阳机场等地接站并提前公布时间安排。到达西安站、西安北站、西安咸阳机场的学生应尽可能选择乘坐学校班车返校。

4.在境外的学生。如因各国(地区)出境政策或航班管制原因而无法按时返校的境外学生,应出具相关证明,并报学院审批。待管制解除后,再向学院申请返校。可按时返校的境外学生,应尽可能直飞西安、或尽可能避免在疫情重点防控地区中转,并参考前述第3条规定进行相关返程信息报告,在返校途中科学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以上所有各类申请审批,涉及研究生时应首先征得研究生导师同意。

(二)第二类学生

1.无课程学习任务的研究生。如无必须在校完成的学业内容,此类学生返校申请原则上不予审批;如因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或有其他必须在校内完成的学业内容者,导师和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审批并报研究生院(部)教育管理办备案,并执行第一类学生返校的相关规定,鼓励研究生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完成学习工作任务。

(三)第三类学生

原则上不返校,课程学习安排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知为准,论文指导和学位申请事宜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要求执行,鼓励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完成学习任务。

三、学生返校时间安排及流程

(一)返校时间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学校隔离区承受能力等因素,学院对上述第一类学生实行分批、分期返校,具体安排见附件一第二类和第三类学生中申请返校学生的返校日期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筹安排,逐一通知学生。相关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校,确因车票、个人特殊情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应提前向辅导员(导师)提出时间调整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其返校日期不得早于所规定日期。

(二)学生返校流程

1.学生提出返校申请和承诺。所有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应尽早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返校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学校规定返校日的前14天),待学院审核批准(研究生应先通过导师审核同意)并获得《同意返校通知书》后,方可返校。返校申请的内容包括:个人目前所在地、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承诺未提供不实信息、未隐瞒信息并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等。对近14日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与疑似、确诊病例接触者,暂不批准返校。未获得学院批准的学生,一律不得返校。对提供不实信息、隐瞒信息、返校前不居家隔离、擅自返校的学生,一律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学生返校前应当自觉居家隔离。隔离时间应自返校日期前推不少于14天。

3.返校确切信息上报。所有学生应在返校日前3天向学院辅导员报告所乘交通工具、车次(航班号)、中转换乘点、是否途径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做好个人途中防护措施、到达西安站(西安北站、西安咸阳机场)的时间、是否需要乘坐学校接站车辆返校等信息。学生返校前应自备口罩、温度计等个人防疫物品。

4.入校检查。学生进入校园必须出示学生证(研究生证、一卡通)和电子版《同意返校通知书》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且返校途中未经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学生,正常入住宿舍。对体温检测异常或返校途中经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学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入集中隔离区接受隔离观察。学生自驾车辆、家长送学生车辆及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报到注册。暂停现场注册报到。学生入校后只需按照学院要求,通过“我在校园”系统、“研究生管理系统”等方式进行网络报到。

四、学生返校后的管理

1.校园门禁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人员进出管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出的学生应提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持假条和学生证(研究生证、一卡通)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并服从门禁工作人员管理。外出学生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未佩戴符合新冠肺炎防护标准的口罩或体温异常者,禁止出入校门。

2.体温晨午检及上报。学院严格执行《西北大学学生晨午检制度》(附件二),每日对所有在校学生进行晨午检并及时上报信息。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通”的个人填报时间调整为每天上午9点前(所报送体温为学生本人当日上午的体温数据),学院负责人上报时间调整为每天上午10点30分。学院于每日下午4点前进行学生午检的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学生人数的30%,午检抽查结果留学院备查。

3.疑似个例处置

如学生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学院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及时向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学生返校工作组(本科生报张博文,研究生报王全伟)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不得自行前往校医院或非指定医院就诊。

4.隔离观察管理。学院辅导员(导师)每日与进入隔离区学生联系不少于2次,密切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一旦发现学生身体或心理状况异常,应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和学校学生返校工作组。隔离观察学生的请假手续,由学院统一办理,并告知相关课程任课教师。学院统一为隔离观察的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业指导,安排优秀学生与隔离观察学生进行一帮一结对帮扶,并在学生进入隔离区2日内落实结对名单。

5.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及复课管理。学生开课后,学院利用“我在校园”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做好学生请销假的线上审批、上课出勤检查等日常工作,并根据《西北大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附件三)的要求,准确掌握因病缺课学生人数、病因、前期活动轨迹等信息。因病缺课学生、隔离期满学生应根据《西北大学学生复课证明制度》(附件四)的要求,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复课。

6.学生宿舍管理。除持学校通行证的工作人员外,各宿舍楼严禁非本楼内学生进入。同一组团内各宿舍楼之间也不得跨楼栋流动。学院对学生宿舍进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式卫生和安全检查,督促学生通过每天通风换气(要求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消毒等做好宿舍卫生防疫。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由学生骨干、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公寓管理人员每日对学生宿舍卫生、通风换气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安排学生骨干和志愿者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对进楼学生进行体温检测。

7.其他日常管理。学生一旦发现个人有发热、乏力或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不得隐瞒症状,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导师)报告,并不得进入公共区域及楼宇(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内部,等候学校相关部门处理意见。学生应服从学校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尊重工作人员。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将从严予以处分。学生在进出公共区域时应随身携带学生证(研究生证、一卡通)并佩戴口罩,尽可能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学生与学生家属自驾的车辆均不得驶入校园。返校学生(含西大教职工子弟)均须在教学区学生宿舍楼内居住,对个别因身心原因不能在集体宿舍居住(或需要家属陪读)的学生,学院与学生和家长充分沟通后,暂缓此类学生返校。

五、工作职责

1.在学院学生返校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院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制订、统筹工作和学生返校的组织协调工作。返校期间,安排工作组成员在校门口协助处理各类学生返校突发问题,督促学院学生返校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各类数据的收集和研判,做好返校学生和未返校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

2.夯实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信息收集上报、返校安排、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人员分管包抓负责,将学校各项防控要求点对点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要严格做到“两个精准掌握”:一是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14天的行程安排、健康状况、可疑接触经历和动态变化信息,并按要求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二是精准掌握所有学生的返校计划,做到信息准、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遗漏。加强学生防疫健康教育,特别是返校途中的个人防护,引导学生理解和配合防疫工作,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落细。做好上级要求的各类排查、心理辅导和快速响应。

六、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统一认识。广大学生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足个人、家庭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措施,不组织、不参加聚会;决不允许带病返校;严格遵守政府法令、疾控中心指引和学校有关规定,杜绝欺骗隐瞒、弄虚作假。对违反法令、指引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2.坚守岗位,勇于担当。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全体同志要积极行动起来,站上防护工作第一线,提前谋划,全力做好联系学生、宣传引导、服务学生的工作,确保学生及时获得防控工作的重要信息和得到必要的协助,全力完成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3.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学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学生发生疫情情况,做好舆情应对和引导工作。加强对未返校学生特别是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未返校学生的政治关怀、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心理健康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学校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关心关爱和保护。

4.落实责任,从严追责。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防控期间各项数据报送精确,任务完成及时。对发生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学校按规定追究分管领导、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辅导员(导师)等相关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对不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报告、隔离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者予以纪律处分。对未经批准擅自返校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对给疫情防控带来不良影响的学生,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法学院学生返校工作组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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